15、16、17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见学生手册)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一)开展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一、网上申报
1、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
2、各班级同学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思想品德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二)请在9月25日前完成;
3、班级同学互评(流程见附件二)和各班级班导师给同学评议(流程见附件三)请在9月25日前完成;
4、班级里涉及到需要进行学分替代、课程替代的同学,请及时到教务办办理手续,务必在9月22日前完成。
二、材料审核
9月26日后将由学院相关部门对各班级材料进行审核,
1、在班导师带领下,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行为纪实员(或者一名其他班委)等5名以上班委成立班级考评小组,对班级同学进行考评小组评议(表格见附件四),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后由班长上交学工办,电子版注明专业班级发至sjxyst2017@163.com,(9月25日之前完成);
2、各班级班长上交班级思想品德评议汇总表(见附件五)、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见附件六)和各项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纸质版于9月26日下午三点半至六点交至石麟大楼601,电子版注明专业班级在9月25日下午六点前发至sjxyst2017@163.com,
3、请各班班长对每位同学综合测评和思想品德测评加分项目进行审核,做到真实准确。
综合素质测评所需上交相关材料汇总如下:
1、思想品德小组评议表*1份 纸质
2、思想品德评价纪实表F2*1份 电子、纸质
3、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1份 电子、纸质
4、各项证明材料 复印件
(备注:相关获奖奖状应在2017.9.1-2018.8.31期间)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陈同学 15558330871
黄同学 18758373350
颜同学 187685636623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工办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