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宁波理工委〔2018〕6号),现对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全面提升我校“推优”质量,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二、推优对象
“推优”工作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对象为年龄18至28周岁,团籍注册在校且团龄在1年及以上的共青团员,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向下取整,例:3.5取3),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推优条件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真正把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被推荐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本学年未受任何团纪、校纪处分。
3、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各种理论学习活动,上一学年德育成绩班级中等以上(前50%);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上一学年专业成绩列本专业中等以上(前50%),上一学期末无挂科及旷课记录。
5、寝室卫生均在8.0(包括8.0)分以上。
6、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及以上,如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7、积极参加学院各种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志愿者服务时长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四、推优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在推荐对象本人提出“推优”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产生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获得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的批准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需有各班班导师或者党员联系人现场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5.各位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非实际到会团员的半数),进入考察环节。
7.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五、注意事项
1、上交材料包括个人的工作学习小结(手写800字)、推荐表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其中,推荐表一式三份,本团支部留存一份备案,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各留存一份,即10月15日上交时推荐表上交两份)。上交时,每一位被推荐者的相关材料请用订书机按份订好,同班级团支部被推选人所有材料用夹子夹好。
2、推荐表上的文化程度写高中;团支部推荐理由由团支部书记填写,若团支书为被推荐对象则由其他团支委(即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填写。上级团组织意见,党支部意见的推荐意见由学院团委填写。
3、推优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已经成功推优的,仍保留资格,本次推优不用重新推选。
4.“青马工程”学员经过班级考察讨论后可单独上报,不占用班级名额。
六、时间安排:
1、10月12日 -- 10月15日:各团支部推优,并于10月15日(周二)晚18:00-18:20将纸质材料(推荐表及无记名确认表)交至SL601组织部工作人员处,填写时推荐表中样例红色字迹请删除。
2、10月16日 -- 10月18日:学院团委组织部检查推荐名单、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3、10月18日学院团委组织部上报推荐名单至学院团委。
4、10月19日 -- 10月23日:公示推优成功同学名单。
5、学院团委将推荐对象名单报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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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