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步审核,现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3日
对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有建议或意见,请联系汪书记:0574-88229526
对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有疑问,请联系奚老师:0574-88130365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到访、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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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