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主管或副主管1名,党政办公室岗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原则上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管岗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副主管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表达能力,主观能动性强,能胜任办公室文字工作及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2.副主管岗位: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表达能力,主观能动性强,能胜任办公室文字工作及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附件1)。
2.资格审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集体研究。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学院班子集体决定拟用人选。
5.公示。拟用人选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向党委组织部提交拟用人选报告。
6.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选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3年3月2日16:00。
联系人:胡川娜,联系电话:0574-88229217,邮箱:nana.hu@nbt.edu.cn,办公室:SL402B。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干部岗位推(自)荐表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委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