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7年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要求,现将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政办石磷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217
Email:zhengjie@nit.zju.edu.cn
附件:2017宁波领军拔尖业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