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人事部关于2017年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现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8229217,联系人: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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