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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35名学生参评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0-2021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生仔细阅读《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10月7日18点前,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测评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 1185209067@qq.com,同时将纸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及本人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于2021年10月7日17:00-19:00交至石麟大楼601。请注意按照样表规范填写《审批表》,不按规范填写的当场退回!

2.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进行材料审核和测评。测评结果仅做为评奖依据,不做为评奖结果,最终名单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认定,并公示于学院网站。

3.请注意申报截止日期,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报!逾期不接受材料补充!


如有疑问,请咨询

张同学:18868321569    QQ:1003074791

马老师:18815284543    QQ:1017688784

沈老师:18888644673    QQ:9534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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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