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16号)以及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将初审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公示日期:2019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下午五点前,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学工部。
公示期有疑问可以到石麟大楼401学工办反馈,电话:8813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