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接收计划:转入的学生插班就读,各专业拟接收人数(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的转专业学生不计入拟接收人数)见下表:
专业名称 |
现有人数 |
拟接收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20级) |
190 |
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020级) |
74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2020级) |
53 |
10 |
第二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还需符合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对所报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
(二)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
第三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交所在学院审核,本人签字确认,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连同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办。
(二)面试考核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专家面试。
2、各专业面试专家组不少于3人,面试专家独立打分,取各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为不合格。最终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者中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人数不超过拟接收人数)。
3、在拟转入学生名单少于拟接收人数的情况下,不开展二次面试选拔工作。
4、面试流程:
(1)面试包括自我陈述3分钟(个人基本情况,对专业的认识,转专业动机、学习计划与目标等)和综合素质考察提问(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等)。
(2)面试专家根据学生自我陈述和综合素质考察情况,按评分表给出面试成绩。
(3)申请转入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4)为加强纪检监督,学院纪委相关负责人参加面试工作。
第四条 面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 |
面试时间及地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面试时间:6月18日中午12:30 面试地点:SL60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面试时间:6月18日中午12:30 面试地点:SL402A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面试时间:6月18日中午13:00 面试地点: SL402A |
第五条 其它
(一)6月22日前,教务办将各专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提交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转专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对各专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表决,形成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报学校教务处。
(二)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选课,做好专业培养方案的衔接。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办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石麟大楼401-2教务办
联系电话:88229613
联系人: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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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