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安全保卫处关于启用校园机动车测速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点击:



全体师生员工及来访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在校内主干道已安装机动车辆测速系统请广大师生员工来访人员驾驶车辆自觉遵守校内限速规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附原通知:(安全保卫处关于启用校园机动车测速系统的通知 (nbt.edu.cn)):

一、启用时间

1.试运行时间即日起至830日为系统试运行调整阶段。

2.正式运行时间:202491日起正式启用,车辆超速及违停等行为通过钉钉短信通报给车主纳入年终考核,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限制入校。

二、限速规定

车辆在进出校门及生活园区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内道路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三、测速点位

 四、违规管理

(一)校内师生员工车辆超速管理

1.师生员工车辆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低于30公里/小时的,采取实时显示器提醒。

2.师生员工车辆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低于40公里/小时的,将采取实时显示器和钉钉短信提醒;半年累计2次及以上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低于40公里/小时的通报车主所属部门和学院。半年内累计3纳入校园机动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师生员工车辆速度超过40公里/小时的,将采取实时显示器和钉钉短信提醒、学校网站曝光纳入校园机动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二)校外车辆超速管理

1.校外访客车辆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低于30公里/小时的,采取实时显示器提醒

2.校外车辆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低于40公里/小时的,将采取实时显示器或短信提醒累计2车辆列入校园机动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校外车辆速度超过40公里/小时的,将采取实时显示器或短信提醒纳入校园机动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三)黑名单管理

对列入超速黑名单限制入校车辆,确实有特殊需要,由车主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机动车违规解除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保卫处审核同意后,车主需到宁理云学堂https://nlyxt.nbt.edu.cn/参加学法教育并考核合格(附件3),或申请交通志愿服务时长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安全文明行驶承诺书》附件2,方可取消黑名单限制。

1.学法取消黑名单限制申请

1)参加学法申请的学员必须至少完成课程的80%任务点(视课程情况略作调整)。

2完成任务点后进入考试,至少达到80分以上方可取得黑名单限制资格

2.交通志愿服务取消黑名单限制申请

1)交通志愿服务时间:工作日11:0012:30为一个志愿服务段,学员可自行选择一个工作日的志愿服务段,完成一个服务段方可取消黑名单限制资格

2)交通志愿服务申请报名点:行政楼107室,申请志愿服务学员需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

3)交通志愿服务报到点:图书馆通道北侧,志愿服务学员需在当日服务段开始前10分钟到达等待分配工作任务,当志愿服务开始后10分钟任未到达的学员,取消当日志愿服务资格,需再次申请。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师生员工,及时将此通知告知来校访客人员。

2.社会化人员、各类经营人员、校内建筑工地人员等相关人员由业务对口单位部门负责传达本通知要求。

3.进入校园车辆要做到文明、低速、安全行驶,自觉按规定停放(停车位内)车辆,不在校园内随意乱停乱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在道路交会路口处停放车辆。

4.车辆超速记录在每年底自动清零,下一自然年度起重新计算。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机动车违规解除申请表.docx

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安全文明行驶承诺书.docx

附件3:学法减分流程.doc



安全保卫处  

20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