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须每季度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请各学院依据本学院制定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完成4-6月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7月5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版报告(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an@nbt.edu.cn。
科研处联系人:王媛媛,手机短号:666808。
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各研究所、各位老师做好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