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24年度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统计工作,请学院老师及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并请学院科研秘书做好教师申报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的初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补报范围
2024年新增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利授权、成果采纳、学术著作、标准制定等。此外,2024年1月1日前产生的符合统计要求的、且尚未在学校科研管理中申报的科研成果,此次应该一并申报。
2024年新增的学术会议,主要包括我校主办或者承办的学术会议。
二、个人申报时间要求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产生的业绩:需在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2.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业绩: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3.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业绩:需在业绩产生后的2日内完成申报工作,2024年12月31日下午5:00截止申报。
4.学术会议申报时间要求同上。
5.申报截止时间如有变动,会及时校网通知。
三、学院审核要求
学院科研秘书要按要求做好教师申报的业绩的初审工作,一方面,要认真核对教师的申报信息,确保通过初审的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教师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送科研处;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照下述时限完成初审工作:
1.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的业绩: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2024年11月30日前申报的业绩: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的业绩: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四、重要提醒
1.因教师个人未能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或教师个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或教师未能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而导致科研成果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学院和学校审核的,相应科研业绩和奖励将记入下一年度。
2.请在科研系统中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尤其是英文名,需填写论文发表时的署名名称,否则论文无法准确推送,若论文认领中查询不到相关论文(请根据关键词查找,注意空格等信息),则启动“论文新增”,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申报。
3.成果登记的及时性对于学校科研数据统计决策具有重要意义,申报审核的及时率将影响学校对各学院的科研工作考核,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科研系统申报及审核工作。
五、科研处联系人
1.发明专利:杨 清 88130712
2.成果获奖:方士杰 88130712
3.科研经费:李 荟 88130099
4.其它科研成果:李 珂 88130099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印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学研究绩效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2020版.doc
附件3:国内一级出版社(浙江大学认定).doc
科研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