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学教务

教研教改

当前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 教学教务 >> 教研教改 >> 正文

转发教务部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7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甬教科规办[2017]2号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开始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和选题要求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课题分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两类。

  2.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在课题立项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第二次在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三等奖及以上。

  3.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研究经费自筹。

  4.选题要求结合我校应用型示范学校建设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往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4.往年已申报立项的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三、申报指标与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数额共为15项,其中重点课题数额5项,规划课题数额10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须电脑打印,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2.申报重点课题的需填写《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五份,须电脑打印,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

  3.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3月24日前报送至教务部(行政楼302),电子版发送至ftm@nit.net.cn。

  联系人:樊铁美,联系电话:88229021、663859。

附件: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课题申报汇总表

4.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重点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