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媛媛发布部门: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241
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须每季度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请各学院依据本学院制定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完成1-3月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4月15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版报告(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an@nbt.edu.cn。
科研处联系人:王媛媛,手机短号:666808。
请各位教师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学习《科研经费使用宣传》,并填写《科研经费使用自查申报表(2024年3月)》,于3月29日之前交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科研秘书沈华君。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