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选树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87号)精神,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额
1.优良学风班:优秀、良好比例分别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5%。
2.“星班级”:按照班级学风相关材料占60%,现场展示占40%,分年级评选“星班级”。每个年级评选出优秀班级1个,并授予三星最美班级称号;良好班级1个,并授予二星最美班级称号;其他没有出现否决项内容的班级全部评定为合格班级,并授予一星最美班级称号。出现否决项的班级,若班级总分在年级排名前四,授予准星最美班级称号。
二、相关要求
1.材料上报:
学院已在暑期进行第一轮数据收集,请各班级再次仔细阅读《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 ,可于10月6日17:00前进行第二轮数据补交并将优良学风班评比数据汇总表发送至学风建设部负责人。
2.学院初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班级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3.现场答辩:PPT汇报,每人3-5分钟,重点介绍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内容:围绕班级建设、学习纪律、学业成绩、日常秩序管理、特色工作等内容开展。评委将对这些考核维度进行综合打分,请于PPT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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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