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36名学生参评省政府奖学金(不含1-2名替补人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2-2023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6.同一年度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生仔细阅读《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附件1),并于2023年9月30日17点前,将《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测评表》(附件4)、《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5)、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yingzhi@nbt.edu.cn,邮件命名为:省政府奖学金+班级+姓名,同时将纸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于2023年10月7日14:00-17:00交至石麟大楼401A沈老师处。请注意按照样表规范填写《审批表》,不按规范填写的当场退回!
2.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进行材料审核和测评。测评结果仅做为评奖依据,不做为评奖结果,最终名单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认定,并公示于学院网站。
3.请注意申报截止日期,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逾期不接受材料补充!
如有疑问,请咨询
沈老师:0574-88229024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工办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