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2021级、2022级、2023级):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说明
1. 综合素质测评是评奖评优的基础,本学期在智慧学工操作完成,请按要求认真及时完成相关事项。
2. 评奖评优中的学业成绩含公选、重修、补修课程计算在内,如公选、重修、补修课程以及体质测试有不及格现象,无法参与奖学金评比,请各位班长做好通知及解释工作,如有同学因转专业及出国等原因需要办理课程替代的,请于开学两周之内完成。
3. 转专业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第一学期末转入的同学在现班级参加测评,第二学期末转入的同学回原班级参加测评。(2024年8月后休学、入伍、出国,但2023-2024学年在校完成全部学业的同学也可参评,请班长通知相关同学及时申报项目。)
二、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流程
1. 德育基本评定和记实项目申请(截止时间:9月5日):个人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进行基本评定(包括学生自评和班级成员互评)和记实项目申请(操作详见附件1:学生综合测评操作手册)。请同学们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申请,个人项目时间截止之后不再申请。
2. 班导师和班委评价(截止时间:9月5日):班导师和班级班委组成班级考评小组,参考德育基本评定评议内容和德育基本评定评议分值在智慧学工完成线上打分,纸质版表格开学后交至石麟大楼401(时间另行通知,表格详见附件2)。
3. 班级审核:由班级严格审核记实项目申报,如有分值申请错误及时退回修改并再次审核。注:如个人申请已完成,班级负责人可以先审核本班同学所申报的记实项目,以减轻下学期开学初的压力。
4. 学院公示(9月份):学院对所有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审核结束之后将结果导出在网上公示并反馈给班级,进行最终确认。
说明:在公示期内,学生本人可以向班级考评小组反馈意见,由班级考评小组负责人汇总后统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公示期满,各班将修改后的书面稿、电子稿上交学院学工办,书面稿要求有全体学生的签名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院不接受任何有关考评结果的反馈意见。
三、需要做的事情
1. 所有同学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开始申请综合素质测评中的记实项目(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项目细则详见附件3)。
2. 所有同学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做好德育基本评定(包括学生自评和班级成员互评)。
3. 由班导师组织班委做好考评小组评议,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线上打分,同时纸质版经班导师签字确认开学后交至石麟大楼401,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4. 班级转专业及出国的同学如果需要办理课程替代手续,请于开学两周之内办理完毕,以免影响后续奖学金评选工作。
四.注意事项
1. 班级同学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各班级负责人将问题汇总后集中解决。
2. 对于旷课、违纪等部分扣分项目如有问题请及时跟相关部门反馈核实,逾期不修改。
3. 德育基本评定部分要做好动员、监督工作,以免有部分同学不对其他同学进行评议或者随意评分,请务必认真对待。
4. 生活园区加减分、旷课扣分、违纪处分扣分、志愿者时长无需个人申报,由学院统一导入分值。
5. 经核实在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当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6. 本次申报仅限2023-2024学年的奖项,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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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