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37名学生参评省政府奖学金(不含1-2名替补人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3-2024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各班级及时向学生宣传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
2.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生仔细阅读《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并于2024年9月24日17点前,将《2023-2024学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省政府奖学金测评表》(附件2)、《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4)、获奖情况各项佐证的电子版材料(每个人的奖状等材料按照测评表里所填的奖项顺序排列,没有佐证材料的条目视为无效)发送至邮箱shenyingzhi@nbt.edu.cn,邮件命名为:省政府奖学金+班级姓名,同时将纸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只能印制一张纸,不能多页)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24年9月24日17点前交至石麟大楼401沈老师处。请注意按照样表规范填写《审批表》,不按规范填写的当场退回!
3. 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进行材料审核和测评。测评结果仅作为评奖依据,不作为评奖结果,最终名单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认定,并公示于学院网站。
4.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复审并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经费下拨到位后,学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根据往年情况,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次年4月左右发放。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2. 请拟申报学生认真参照样表,正确填写《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证明材料应于附件4中罗列的奖项一一对应,按顺序排列,要求申报人全部的电子材料整理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以“班级+姓名”命名。
3.同一年度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4.汇总表内所有的“上学年”指2023-2024学年;主要获奖情况所填内容要和证书所写一致)、学制用“四年”“五年”的写法;必修课写的是参评学年的课程数,代表着申请学年是否有不及格成绩。
5.落款必须手写,也包含落款时间必须手写。
6.请注意字体字号的规范,比如有的特别大,有的居中,有的靠右,有的靠左。
7.思想品德评价、综合能力评价均填“否”。
8.申请理由所填内容需如实填写,并且不能带有错别字。
请注意申报截止日期,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逾期不接受材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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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1日